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打成績:絕對標準與相對標準

以前在當助教的時候,曾經有小助教問我這個問題:

『學生的作業成績要怎麼打,是要按照比例打ABC嗎?或是A+只能有幾個?』

當時我一時會意不過來,就只是告訴小助教「不用照比例,你覺得都很好,都給A也沒關係;如果都很爛,都給C也是應該。」但是不久之後,我就想通了背後的邏輯差別在哪。

絕對標準的評量與相對標準的評量 

我一直以來的評量方式,都是「你的表現夠好達到標準,就得到你該有的評價」。假如全班都達到了A的標準,那麼就是大家都是A,不需要擔心是不是相對於其他人自己的表現墊底;反過來說,如果全班都很混連個B的標準都沒,那麼也是大家都吃個C,一個都跑不掉。這樣「依照被評量者的絕對表現」的評量方式,屬於絕對標準的評量

在絕對標準的評量裡,如果你是學生,那麼你只要確定你自己達到該有的標準就可以了,不需要跟其他人拼死拼活競爭相對排名。所以你想拿到A,你就確定自己有A的實力就好,其他人多好或多爛都與你的成績無關,因此可以免去不必要的惡性競爭與緊張兮兮。但是,絕對標準的評量方式對評量者(教師)來說,要求就多了點。首先,教師必須清楚明白的確定學生達到什麼樣的絕對程度該給什麼樣的評價,這樣的程度/評價分及必須明確而且穩定,而且顯然得要因應不同的班級狀況、學生背景與學習能力調整不同的程度/評價等級。

而,小助教所問的「按照班上的成績比例給ABC」這種評量方式,屬於相對標準的評量。如果全班都很拼命,大家的表現都很好,那些「相對其他同學表現稍微不那麼好」的就會得到C的評價;或是相反的,如果全班都很混,但混的裡面稍微沒那麼混的學生(即使他還是混的很),就會拿到A的評價。

所以,在相對標準的評量,身為被評量者(學生)必須要跟其他人不斷競爭,去擠入「成績高的」那部分的比例(好比說是前四分之一),一旦有人表現比你更好,你即使已經很不錯了,還是只能得到比較差的成績。於是這就成了演化上的「紅后理論」:你必須不斷的向前跑,才能夠確保自己留在(群體之中相對的)原處。而如果是全班都混得無以復加令人髮指,那些「沒那麼混但還是很混」的學生就能夠輕鬆的拿到A,徒留不甘心學生打混卻還是輕鬆得A的教師在一旁嘔血。不過,如果沒有太多學習成就標準或期待,相對標準的評量其實對評量者(教師)很是輕鬆寫意,反正學生該有什麼樣的評價都是依照平均程度來給,就算大家都爛,最後的評價分佈還是和大家都很好的評價分佈相同,完全不需要思考到底學生該達到什麼程度。


你可以看得出來,我當然是支持絕對標準的評量的。我認為,這樣的評量方式才能確定被評量者的客觀好壞,而不是讓他們一起搶破頭或和稀泥。這樣的評量方式也才能確認評量者對於程度/評價是有清楚概念而且公正執行的,是好的就是好,糟的就是糟,不需要硬是在無法入口的爛蘋果當中挑出比較不爛的硬吞,也不需要在貨真價實的珍珠裡面硬是挑出幾個忍痛丟掉。當然,如果程度分佈差別很大或是很極端(都很好或都很爛),那麼教師需要撐起的責任和說明或許也就重了點。

但是,如果我們回想教育的本質與目的,絕對標準的評量方式應該是無庸置疑的。

話說回來,我國公務系統就是採用「相對標準的評量」:長官「建議」要有多少比例的甲乙等。當整個單位都克盡職責的時候,還是要有人成為倒楣的乙等。於是就只好挑出年資最淺的人來開刀,然後說一些「等你年資多一點就沒事了」之類的屁話;要不然就是整個單位大家輪流拿乙等,像是有難同當一樣的默默承受愚蠢的制度。或者是整個單位混吃等死績效不彰,但是也一樣有人可以拿到甲等(也是輪著乙等)而沒辦法全數乙等以敬效尤。我不相信這樣行之有年的鄉愿或無奈對策 從未傳到上位者的耳裡,但這種爛透了的考績辦法卻還是這麼年復一年的延續了下來,而且還是以「長官建議」的狗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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