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的老友不斷強調『美國很大,各個地方都不太一樣』,但是我想,這個地方在怎麼說,基本上都講著同樣語言,總是有某一些共通性。我當然也承認,我一直都不怎麼喜歡美國,覺得那是一個肥胖自大且自我中心的國家,因此我所觀察到的可能也只是片面的事實,或甚至只是我的成見的投射。但總之,這趟旅程之後,我有這麼些瑣瑣碎碎的感想。
汽車中心主義
是的,尤其是在擁有最大高速公路系統的城市洛杉磯,汽車中心主義更是徹底的展現。路很大、車道很寬、車速很快、車很多、車很大台,甚至常常是大到有點超過的地步。地大物博空間太多的新大陸讓每個重要空間地標與生活機能所需都離得很遠,外加不方便的大眾運輸系統,讓每個人都得要以車代步,而加州可能更是這個汽車中心主義的極端。我在想,或許三百年前清教徒駕著篷車從美東漸漸拓殖到美西的時候,其實就不自覺的種下了這個汽車文化。新大陸上除了空地之外什麼都沒有,一切都是從零開始,已經擁有遠距交通工具如篷車馬車的移民們,會不會因此覺得反正只要『車』可以到得了就好,於是在建設城鎮時採用車輛運輸可及的尺度,而不是舊大陸各古城沿襲而來的人力步行可及的尺度。又,要想從美東拓殖到太平洋這一頭的美西,拓荒者想來應該更依賴篷車馬車這些長距離運輸工具吧?於是,或許就因此讓加州的汽車文化成了極端,彷彿人類學爬學走的過程只為了最終以輪胎與動力引擎代步,而雙腿只不過是在身體與踏板之間的過渡而已。
但是諷刺的是,洛杉磯的高速公路品質很爛,而且最內側車道居然是清楚寫著『僅供共乘車輛專用』,清楚反應了這樣的汽車文化在大家都想自己當駕駛開大車的國度裡造成的壅塞與浪費等問題。
這種過頭的汽車文化到底有沒有停止的一天? |
肥胖
是的,沒有到過美國,的確不算見識過美國的肥胖狀況。肥胖的現象當然跟汽車文化脫不了關係,但總之南加的人真的是胖,正面側面都是正方形的巨胖人超級多超常見。那樣的胖,看起來不只是脂肪或水的堆積,可能還有相當比例的蛋白質,讓他們每個都像是營養過剩的馬鈴薯。
全家出門一起享用這樣超大份量、超肥、超蛋白質、一旁還有多種重口味調味料的美式早餐,據說是美國人週末假日的例行光景。你怎麼可能期望他們不胖? |
而更不幸的是,據說美國中西部的人才是最胖最胖的,我不敢想像那是什麼樣的光景。
資本主義盛行、重商、強調競爭、優勝劣敗、贏者全拿
雖然臺灣我們也是這種路線的社會,求學過程中我們也是一路競爭拼搏,但是我一直都很討厭這樣的社會樣貌與風氣。而美國給我的感覺就又更是極端了點,甚至可能還有點偽善的成分在裡面。眾所皆知的美國夢總是強調這裡有多少機會,只要你努力提昇自己就可以出人頭地開創一片天地,但這樣的夢幻大餅的背後,卻似乎是無意間或故意地隱瞞了失敗後的慘狀,而只是讓你看見成功之後的獎賞。
這種氣氛,從讓你腦充血狂點滑鼠買東西變成跨國大企業,大到倉儲中心可以拯救地區失業率,但是實際上只是雇用一大堆臨時工狂操而且僅提供略高於最低薪資的薪水和福利,而且因為價格砍到見血所以據說獲利模式來自於鑽稅制漏洞的亞馬遜網路購物,到我當博後的同學沒日沒夜的狂操做實驗寫PAPER跟計畫,到飛機上的購物特刊裡頭有各式各樣有用或沒用的新發明或新產品鼓勵你買買買買,到黑洞一般的流浪漢聚集街區,都讓我有了隱然的體會。
當然,這些體會,可能都只是因為我從來就不喜歡美國的緣故。
美國夢不會告訴你的部分:你可能能力不夠好、或是單純的運氣不夠好、或是這個時代就是不好,所以你得在別人全家週末早晨到餐廳裡享用超胖早餐的時候,扮成小丑一桌一桌的詢問家長要不要買氣球折成的玩具讓小孩開心一下。我知道類似的場景在台灣也是司空見慣,但是那是因為我們跟美國走同個你死我活的路線,爛得不分軒輊。 |
但說到了流浪漢,我真的十分震驚於洛杉磯城中的流浪漢街區。在傍晚時分開車特地經過的我們,不過只是轉過了高級飯店林立的區域,就從溫暖閃爍的燈火中突兀地進入了慘白水銀燈無力照明,彷彿光線與溫暖都被黑洞吞沒的世界。路邊是一個又一個的破爛帳棚,街道上垃圾一堆,路旁的店家不是倒閉就是已經關門,徒留破爛與雜亂塗鴉的外表。流浪漢們推著堆滿全部家當的推車,尋找當天晚上瑟縮的帳棚,或是幸運的可以排隊抽到各個街角由宗教團體開辦的,僧多粥少的夜間庇護所床位,換得一夜無須露宿街頭的安枕。流浪漢當然不會是生而為流浪漢,絕大多數的他們都是在這個美國夢裡敗下陣來,最後無從選擇。而這龐大的流浪漢族群,當然也是美國夢的一體兩面,只是不被傳頌,甚至避而不談而已。
典型的洛杉磯的流浪漢,兀自推著推車在馬路上無視交通規則的遊走。據說他們過馬路的時候都會非常非常的慢,朋友說這或許是他們唯一有控制感,能夠反抗這個世界的時刻。 |
不過,另一個城市的流浪漢們就不太一樣了。嬉皮之都舊金山的流浪漢罕有帶推車的,反而是帶狗的頗為常見。朋友的說法是養狗一方面可以保護自己免於被敵視流浪漢的人攻擊,也可以因為帶著一隻狗而可能獲得比較多的施捨,天冷的時候有狗也比較好保暖,甚至政府要驅逐流浪漢的時候,也會因為有狗而得同時出動動物警察,於是處理起來比較棘手,因而可能就懶得施以鐵腕帶走,而以比較溫和的方式叫他們離開就罷。在我看來,我會說舊金山的流浪漢過得的確也比較好,所以他們可以負擔得起維持一隻狗的生計。這些流浪漢的狗兒其實也都長得不錯,幾乎都是精壯結實的中型犬,在一旁安靜沉穩的看著來往人群。而我也相當同意我的朋友所說的:某個程度上,舊金山的流浪漢比較像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而不是無從選擇的淪落下場。或許,這也是注重靈性層面、解放身體與物質期望的嬉皮風潮留下來的幽靈吧。如果這個社會這麼吃人,這麼資本主義,這麼優勝劣敗,我們能不能乾脆逃離,拒絕成為系統底下日復一日消磨歲月,與千萬人共用相似的木然臉孔的人生呢?
舊金山的流浪漢當中不乏女性,更不乏所謂的好手好腳的年輕人。這一個女生衣著乾淨整齊有型,聽著耳機(恐怕連著智慧型手機或平版電腦)帶著一隻狗坐在路邊乞討,我真的覺得他只是不想跟多數人一樣進入資本主義的陰影下工作生活而已。 |
但是另一方面,選擇從社會體系逃脫固然是個人的決定(無論是有意或無意),旁人如我也無從置喙。但在舊金山的金門公園門口,當一旁的流浪漢問我有沒有香菸或零錢可以給他的時候,我實在震驚於那一位年紀其實也不大、嬉皮模樣的流浪男性的渾厚低沈嗓音。他這樣的聲音,可以在合唱團或無伴奏重唱裡面發揮多大價值呢?而這麼多人選擇這樣的流浪生活,除了反叛萬惡的資本主義與社會主流價值之外,是不是也把大好的天賦或可能性一起葬送?以人類整體的尺度來說,該是一種讓人扼腕的荒廢與浪費吧?但人生在世,又有誰說一定要對整體人類有什麼貢獻才行呢?又有誰敢肯定自己勞碌一生,對人類整體的貢獻在哪?
說穿了,人的價值,以及人生的價值,到底是不證自明的存在,還是得在某個標準上努力才能擁有?如果這標準是普世的那也還好,萬一這個標準不是呢?而會不會我這樣的價值觀點,還是顯露了我被資本主義洗腦洗得徹底?
也許只有莊子能夠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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